为总结2016年公共文化配送工作,展示配送主体风采,促进公共文化产品创新优化,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热情,特举办公共文化配送产品设计大赛,评选出“百强公共文化配送创新产品”。
二、大赛主题文化的创新·艺术的传递
三、组织机构指导单位: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主办单位: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各区文化(广)局承办单位:上海市东方公共文化配送中心(筹)、上海市民文化协会、各区公共文化配送中心技术平台:文化上海云
四、大赛安排报名阶段:2016年11月21日-12月31日评选阶段:2017年1月7日-20日总结阶段:2017年2月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截止本次大赛,具有参与全市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经历满1年以上的,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主体,均可报名参赛。其中,申报文艺演出的主体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二)参赛内容本次大赛评选的公共文化配送产品分为4大门类:文艺演出、艺术导赏、展览展示、特色活动。
(三)报名要求1.由各区推荐优秀的社会主体,设计公共文化配送新产品,统一报名参加比赛。推荐产品须包含以上4大门类,其中,文艺演出不少于5项,艺术导赏不少于4项,展览展示不少于2项,特色活动不少于3项。2.各社会主体可根据大赛要求,设计公共文化新产品,直接申报公共文化配送产品设计方案参加比赛。3.同一主体可申报门类不限,每个门类不多于2项。目前已在市级公共文化配送平台上线的相关产品,不予参赛资格。
(四)参赛方式由各区推荐或各社会主体申报优秀公共文化配送新产品,为所设计的产品准备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产品设计要求详见附件)
1.文艺演出
(1)产品设计方案1份。演出内容包括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戏剧、魔术杂技等,须提交完整设计方案,包含主旨主题、演出简介(剧情简介)、主要演员、人员配置、节目内容、舞美设计等。
(2)舞台剧照,不少于5张。提交照片须为舞台剧照。
(3)产品宣传海报1张。宣传海报可选报以往演出海报。
(4)视频资料1份。所提交视频资料为节选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艺术导赏
(1)产品设计方案1份。导赏内容以普及文化艺术知识为主,包含民族的、西洋的,古典的、现代的等文化艺术领域。形式须为艺术类讲座与现场表演相结合,须提交完整设计方案,包含选题、立意、主讲人、提纲、演出内容、人员配置等各要素。
(2)导赏现场照片,不少于5张。提交照片须为以往导赏活动现场照片。
(3)产品宣传海报1张。宣传海报可选报以往导赏活动举办海报。
(4)视频资料1份。所提交视频资料为节选展示,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展览展示
(1)产品设计方案1份。展览内容包含文化艺术、文物收藏及用于形势宣传、法制教育等主题。须提交完整设计方案,包含选题、立意、展品介绍、设计理念、部分设计稿等。
(2)展品效果图/展板效果图,不少于20张。
(3)产品宣传海报1张。宣传海报可选报以往展览举办海报。
(4)布展效果图,不少于3张。可为以往举办展览的实拍图,或虚拟效果图。
4.特色活动
(1)产品设计方案1份。活动内容可涉及富有特色的都市文化、乡土文化、“非遗”文化、亲子文化、创新艺术等,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须提交完整设计方案,包含选题、立意、活动简介、主要流程、人员配置、辅助材料等。
(2)活动现场照片,不少于5张。提交照片须为以往举办活动现场照片。
(3)产品宣传海报1张。宣传海报可选报以往活动举办海报。
(4)视频资料1份。所提交视频资料为节选展示,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五)材料要求1.材料提交
(1)各区二级配送中心于12月31日前,将各推荐主体报送的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上传至网址:www.wenhuayun.cn(“文化上海云”平台),统一报名。其他报名参赛的社会主体于12月31日前,将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自行上传至文化云平台。
(2)上传方式:点击“文化上海云”首页轮播图“公共文化配送产品设计大赛”的宣传图片,进入报名页面,上传视频等素材,并填写信息表,统一报名。
2.技术参数
(1)产品设计方案:A4纸纵向排版,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2)照片:彩色数码照片,JPG格式,不少于5张,每张照片不小于3M,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3)海报:彩色数码图片,JPG格式,每张海报文件不小于3M,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4)效果图:彩色数码图片,JPG格式,每张海报文件不小于3M,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5)视频: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请按以下格式拍摄,画面稳定,避免抖动,突出内容和人物。
产品
参数值
说明
备注
文件封装
格式
MP4/RM/MPG/AVI
视频要求
编码格式
H264
码率
不低于4M
分辨率
不低于720X576
PAL制
宽高比
4:3
帧率
25fps
PAL制
Gop
M=3,N=12
扫描模式
隔行扫描(顶场优先)或逐行扫描
封装格式
MP4/RM/MPG/AVI
视频中音频要求
编码格式
AAC
音频码率
不低于128K
声道
立体声或5.1声道
采样率
48kHz
可选44.1kHZ
六、赛事评审
(一)评审方式:本次大赛以专家评审,结合市民投票的形式进行评选。专家评分与市民投票得分以各占85%与15%的比例计入总分,最终评选出“百强公共文化配送创新产品”。
(二)投票方式:自2016年12月19日开始,市民可通过“文化上海云”终端进行投票。方式一:文化云APP(下载并安装),点击“公共文化配送产品设计大赛”;方式二:文化云微信公众账号(微信搜索“文化云”,关注后点击菜单“公共文化配送产品设计大赛”)。
(三)评选与颁奖:主办单位负责本次大赛的评选及颁奖工作。大赛将评选出“百强公共文化配送创新产品”,并颁发获奖证书、铜牌及产品画册。
(四)签约与推荐:主办单位将向全市各区优先推荐获奖产品。同时可于2017-2018年度,直接签约进入上海市公共文化配送平台,接受社区点单。
七、联系方式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东方公共文化配送中心(筹)联系人:陶冶、黄仁俊联系电话:3477635634776342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宜路125号振飞楼214室邮编:200235附件:《2017年上海市公共文化配送产品设计要求》一、内容要求公共文化配送产品分为文艺演出、艺术导赏、展览展示、特色活动等,在内容上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国梦”为主题,原创的各类文化产品。
(二)结合2017年党和国家重要节庆、重大活动而创编的各类文化产品。
(三)获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褒奖的文化产品。
(四)歌颂上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新面貌和社会家庭真善美的各类文化产品。
(五)其它健康向上、贴近生活、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具有较高艺术质量的各类文化产品。
二、申报条件公共文化配送的各类产品,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文艺演出
1.所申报演出的剧节目,须有3场以上的公演记录。原创新编剧节目,须有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或授权文书,无著作权纠纷。剧节目内容无违法查处记录。
2.适用于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的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戏剧、魔术杂技等艺术门类的文艺演出。
3.分类条件(1)A类:①配合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全市性重要宣传演出活动、全民节日欢庆活动而新编排或复排的剧节目,并有国家一级演员参与演出。②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120平方的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并能产生优良的艺术效果。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其中综艺演出节目不少于8档。④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
(2)B类:①配合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全市性重要宣传演出活动、全民节日欢庆活动而新编排或复排的剧节目。②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100平方的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并能产生优良的艺术效果。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④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
(3)C类:①以沪剧、滑稽戏、独脚戏和评弹为重点的吴语地域的地方戏,兼顾京、越、淮及其它有代表性和观赏性的戏曲,以及民族、民间、民俗文艺表演节目。②具备在100平方的社区活动场(厅)舞台上装置和使用必要的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有良好的艺术效果。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④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4)D类:①以折子戏、小品、歌舞类中小型剧节目为主,包括优秀的、接地气的、有市区获奖经历的群文创作节目表演;民间绝活、民间杂耍、可供表演的非遗传承项目。②具有演出自带、自装灯光音响等设备的能力,并有良好效果。③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④演员彩妆出演,并配有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二)艺术导赏
1.申报主体须拥有固定师资来源,以及相配合的展示展演资源。
2.内容以普及文化艺术知识为主,包含民族的、西洋的,古典的、现代的等文化艺术领域。要求专业性强、话题新鲜、形式活泼、有互动性。
3.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小剧场、报告厅、多功能厅等。
4.每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5.主讲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具有良好的演讲才能和丰富的讲座授课经验。配合导赏主讲的助理、助教、演员等,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演示能力,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演出经历及经验。
6.导赏的形式活泼生动,主讲人讲演与现场示范或表演等直观形式相结合。“讲”“演”的编排比例,一般以1:1为宜。
(三)展览展示1.申报主体须有文化艺术类展览资源与办展经验,具备专业策展、布展和撤展能力。2.内容包含文化艺术、文物收藏及用于形势宣传、法制教育等主题的展品。3.分类条件:
(1)A类:①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展厅或其他开阔区域。②展出时间不少于10天(不包含布、撤展)。③展品或展板数量不少于50件,并能提供展览所须的展板等必要设备。④展览形式以展示文化产品为主,同时须结合展览策划1场相关的宣教活动。
(2)B类:①适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展厅或其他开阔区域。②展出时间不少于7天(不包含布、撤展)。③展品或展板数量不少于30件,并能提供展览所须的展板等必要设备。
(四)特色活动1.申报主体须具备活动专业策划经验及组织能力,能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活动器具或体验耗材。
2.内容可涉及富有特色的都市文化、乡土文化、“非遗”文化、亲子文化、创新艺术等,能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
3.适于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舞蹈房、活动室等场地开展的活动。
4.每场活动时间不少于90分钟。
5.活动主导人员和配备的辅助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能力与活动的组织能力。
6.活动形式新颖多样,体现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如涉及文艺演出要素的,申报主体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符合上述有关文艺演出申报的其他相关要求。如活动包含讲座、展览等要素,则参照上述相应内容所属要求。
上海市东方公共文化配送中心(筹)2016年11月21日